道署司法人员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件,限于刑事自三等刑以下、民事自一千元以下为限;超过限度的,应由高等审判厅复勘。其管范围和道区一致,但亦有例外,如奉天洮昌道只管辖洮南等六县,其余法库等七县因距省会较近,直接受高等审判厅管辖。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件,限于刑事自三等刑以下、民事自一千元以下为限;超过限度的,应由高等审判厅复勘。其管范围和道区一致,但亦有例外,如奉天洮昌道只管辖洮南等六县,其余法库等七县因距省会较近,直接受高等审判厅管辖。
清盐课之一。明代盐场供各藩府之食盐,清代折价征收,编入额课,故名。
源见“广武叹”。抒发怀才不遇的不平之气。清程先贞《和陶饮酒》:“步兵骂竖子,武牢望三秦。”
唐.李延寿撰《南史.谢超宗传》:“凤(指谢凤,他是晋谢灵运之子,早卒)子超宗。随父凤岭南,元嘉未得还。与慧休道人来往。好学有文辞,盛得名誉。选补新安王子鸾国常侍。王母殷淑仪卒,超宗作诔奏之,帝(宋武帝
明永乐初建,寄治在今河北河间市东南。明永乐初建,治今河北省河间市。属后军都督府。后废。
在今广西武鸣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1思恩府: 渌溪峒 “在府东。本上林县地,宣德中改今属”。
一卷。宋沈俶(约1247年前后在世)撰。生卒年、生平事均无考。《谐史》编所载仅八则,首为项羽庙事,足正鬼神之惑;次记刘氏代下户输赋,杨忠规正其主戴伯简,赵氏女为贼逼殉节、徐观妙骂叛军死,亦皆足备志乘之
①古 “九州” 之一。《尚书·禹贡》: “荆及衡阳惟荆州。” 《尔雅·释地》: “汉南曰荆州。” 《周礼·职方》: “正南曰荆州。” “荆” 指荆山 (今湖北南漳县西); “衡” 指衡山,《汉书·地理
读音:Wǎlèkālǎ锡伯族姓氏。《中国人的姓名·锡伯族》收载,未道其详。
源见“舜舞干戚”。谓以文德教化服人。《后汉书.崔寔传》:“干戚之舞,足以解平城之围。”
【介绍】:五代诗人。原名元达。生卒年、籍贯不详。南唐烈主时,为侍御史,上疏言官吏贪赃枉法,有伤风教,受烈主赞赏。中主保大中,累官兵部侍郎、左散骑常侍、勤政殿学士。因误食丹药瘖哑而卒。能诗。《全唐诗》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