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租户调令
曹操向自耕农民征收田租户调的诏令。建安九年(公元204年)曹操打败袁绍,占据邺城(今河北临漳西南)后,下令免征河北地区当年租赋。同时将过去对兖州(治今山东金乡东北)、豫州(治今安徽亳县)农民实行过的按户征调绵绢的办法,加以调整,颁布了“田租户调令”。规定“亩收租四升,户出绢二匹,绵二斤”,地方官不得再额外征收。还规定豪强地主也一律交纳田租户调,不允许他们强迫他人代交和隐瞒人口。按户征收绢绵的户调制,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丁为单位用货币交纳人头税的剥削形式,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一次大的变动。
曹操向自耕农民征收田租户调的诏令。建安九年(公元204年)曹操打败袁绍,占据邺城(今河北临漳西南)后,下令免征河北地区当年租赋。同时将过去对兖州(治今山东金乡东北)、豫州(治今安徽亳县)农民实行过的按户征调绵绢的办法,加以调整,颁布了“田租户调令”。规定“亩收租四升,户出绢二匹,绵二斤”,地方官不得再额外征收。还规定豪强地主也一律交纳田租户调,不允许他们强迫他人代交和隐瞒人口。按户征收绢绵的户调制,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丁为单位用货币交纳人头税的剥削形式,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一次大的变动。
?—1626明吴县(今属江苏)人。天启六年(1626),魏忠贤派缇骑赴苏州逮东林党人周顺昌。苏州士民聚众数万抗议,旗尉语不逊,众益愤,遂殴毙一人,巡抚王一鹭走匿得免。事后,他与马杰、沈扬、杨念如、周文
见“渭滨”。
①八卷。清郭修,周继芳纂。郭字不详,河北高邑县(今河北柏乡县)人。顺治十三年(1656)任祁县知县。政绩甚嘉。《祁县志》康熙四年(1665)刻本。全书八卷,五十二小目。分为:卷一舆地志,卷二建置志,卷
【介绍】:唐人。尚宣宗女西华公主。大中十二年,自左补阙充翰林学士。累迁库部郎中,又任刑部侍郎。懿宗咸通十三年,自工部尚书贬郴州刺史。
即正兑米。清代漕运入京师各仓之漕粮。原额三百三十万石,内含折征。乾隆十八年(1753)实征二百七十五万余石,嘉庆十七年(1812)为二百五十六万余石,光绪十三年(1887)为二百四十七万余石。
见“附邻”(1259页)。
官名。胡三省《资治通鉴》注:“后魏有驼牛都尉。”北周置典驼中士,正二命,典驼下士,正一命。掌驼只的驯养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
即今河北宣化县南三十里崞村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 卷5宣化县图: 南有崞村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42官清军把总。道光二十二年,从江南提督陈化成守吴淞,抗击英国侵略军,团结战斗,战死。
赵振钧选译。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1年4月出版。28.3万字。书中选录唐代109位诗人的作品300首。除常见的作者简介、注释和意译部分外,诗中每一字词下都逐个配有直译,大大方便了唐诗爱好者及中小学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