料令
瑶语音译。亦称“班律”,俗称“石牌法律”。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(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)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。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,少则数条,多则十数条。条文虽简,但涉及内容相当广泛,其中主要是保护农林副业生产和维持社会公共秩序的有关条文。所制定的条文通过后,让人将条文镌刻于石板或抄在木板或白纸上公诸于众,凡本组织的人,必须严格遵守,违者通常会受到严厉惩罚,具有很大的约束力,故有“石牌大过天”之说。
瑶语音译。亦称“班律”,俗称“石牌法律”。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(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)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。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,少则数条,多则十数条。条文虽简,但涉及内容相当广泛,其中主要是保护农林副业生产和维持社会公共秩序的有关条文。所制定的条文通过后,让人将条文镌刻于石板或抄在木板或白纸上公诸于众,凡本组织的人,必须严格遵守,违者通常会受到严厉惩罚,具有很大的约束力,故有“石牌大过天”之说。
亦作苏木哈喇灰。即头堡驿。在今新疆哈密市西头堡。《清一统志·哈密》:苏木哈喇垓“在哈密城西六十里。亦名头堡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元丰改制后,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均置,掌考察督催文牍稽违。
【生卒】:1106—1179【介绍】:金宗室。完颜银术可子。年十六从攻辽,为先锋,授世袭谋克。又从攻宋,屡下州城,累官平章政事。世宗大定间,以专恣骄横,改济南尹。以上京留守致仕。
官署名。又称督理街道厅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遣满、汉司官各一人管理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改由四人管理,满、汉御史各一人,本部司员一人,步军统领衙门司员 一人,一年一更代。下设
四卷。清黄以周撰。黄以周,本名元同,后改今名,而以元同为字,浙江定海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同治九年(1870)优贡,曾任处州教授。是书为南菁书院所刊,王先谦《经解续编》曾刻其《经说略》二卷,但不是此书的全部
又译出伯。察合台汗国阿鲁忽汗子。元世祖时降元。至元二十年(1283),率探马赤军与海都等战于斡端(今新疆和田)、可失哈儿(今新疆喀什)一带。至元末年至大德初年,驻曲先塔林(今新疆库车及塔里木河流域)及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八卷,首一卷。清蒋鸣龙修,付南宫纂。蒋鸣龙字飞占,浙江建德县人。出身拔贡,康熙八年(1669)知汾西县。汾邑地小民贫,而其志乘,由来甚远。元以前毁于兵燹,遗墨久湮。明万历间毛炯编纂和清顺治十四年李色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同“冥行擿埴”。清唐孙华《题眼医何藏之小照》诗:“擿埴索途竟何适,阶前咫尺迷西东。”见“擿埴索涂”。清·唐孙华《题眼医何藏之小照》:“~竟何适,阶前咫尺迷西东。”【词语擿埴索途】 成语:擿埴索途汉语